買賣法拍屋 使用情況問分明

瀏覽:395      發佈時間:2012-08-15 15:20:28 Share |

■ 買賣法拍屋 使用情況問分明

一旦找到法拍的標的後,最重要的就是到法院佈告欄查看查封筆錄,首先要查看屋況,是空屋還是有人居住?居住者是誰?是債務人自住還是租賃者?這些都可以在在查封筆錄中看究竟。如果由債務人居住的話,要先與債務人溝通是否有人佔用,並且債務人協商搬家的費用;而如果是租客的話,要注意有無租賃權的問題,因為根據民法「買賣不破租賃」原則,買下不動產的人,要等到租任期滿,才能收回使用權利;而如果是不定型契約的話,更要注意往後使用權的問題。此外,也要特別注意債務人會不會為了逃避被查封、拍賣,會在法院拍賣前虛設租賃契約,讓房子無法點交,所以投標前要特別注意該屋有無租賃權。

■ 申請代墊款 先請銀行評估

此外,想投資法拍屋,一定要先有充裕的資金,根據法院公告規定,得標者須在得標後 7 天內繳清所有款項。雖然目前已有部份銀行提供代墊款的服務,但民眾最好在鎖定投標的物件後,就先將該物件資料和欲申請貸款的相關文件,送至銀行進行評估,由銀行方面估算可提供之貸款比率,避免得標後,銀行提供貸款的幅度和預期不符,而出現資金不足的窘境。目前有提供法拍屋代墊款服務的銀行並不多,各家利率也有所不同,其中聯邦銀行可以針對個案提供行情評估,做為競標時的參考。籃茂山說,法拍屋可貸款的比率,一般約是拍定價的 6 到 7 成左右,但實際代墊成數,各銀行評估準則些略不同,還需視個人的信用和經濟能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