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境遇婦女創業貸款
對象
凡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之婦女,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
1.夫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2.因夫惡意遺棄或受夫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獨自扶養18歲以下非婚生子女或因離婚、喪偶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4.夫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利息貼補
符合前條規定之特殊境遇婦女,得向金融機構申請政府舉辦之創業貸款,經同意核貸,由承貸金融機構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以下簡稱利息補貼),其補貼條件如下:
1.每人以申請一次為限,且不得同時重覆領取同性質之貸款或利息補貼。
2.申請人應為所創事業實際負責人或主要出資人,並實際參與工作。
利息貼補限度
利息補貼以新臺幣100萬元貸款額度為限,申貸者前3年不需負擔利息,第4年起負擔年息1.5%,補貼期限最長7年。
利息貼補限制
申請人於領取利息補貼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應停止利息補貼:
1.已喪失特殊境遇婦女身分。
2.已另行就業。
3.已非為所創事業實際負責人或主要出資人。
4.創立之事業有停業、歇業之情形。
申請人應於前項各款所定事故發生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通知承貸金融機構。
自停止利息補貼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利息補貼以原補貼金額比例計算之。
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
對象
創業補助貸款之申請人除符合各該直轄市、縣(市) 政府規定資格者外,並應符合下列各款:
1.年滿20歲至60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具工作能力、創業意願與能力之身心障礙者。
3.未曾獲中央或地方創業性貸款者。
利息貼補
創業貸款利息貼補之年限、每年可貼補利息之貸款金額、利息貼補計算基準及貼補方式,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自行訂定之。
創業貸款利息貼補,每人以核貸一次為限。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戶口名簿影印本。
4.創業計畫書。
還款能力
在貸款領域而言,專指還款能力。以個人而言,可以從信用、資產、保證人等來評量;以企業而言,則可依據公司資本額、營運規模、獲利潛力、資產設備等來評量。
連帶保證人
保證人的責任,就是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負履行責任。而此保證為債權人與保證人間之契約,很多人對於保證契約的對方當事人究係何者弄不清楚,常常以為是和債務人訂立保證契約,而實際上當事人是債權人而非債務人。
而保證債務之所謂「連帶保證人」,係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務,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而言連帶保證與普通保證不同,連帶保證人不能主張先訴抗辯權,一旦在契約上簽名作保是連帶保證,則將來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不須先向主債務人請求,而直接向連帶保證人請求償還,因此連帶保證人所負的責任是和債務人相同的。
指數型利率
信用貸款指標利率+客戶固定加碼利率。「信用貸款指標利率」是以中華郵政或某些大型金融機構的「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的平均數為依據,作為貸款利率的計價標準。而加碼利率則是依照個人信用條件與擔保品狀況等因素而定。
寬限期(Grace Period)
從消費當日至該消費開始計息的時間。
對保
辦理貸款,借款人與保證人各攜帶身分證到銀行簽借據或本票的動作,我們稱「對保」。銀行經辦在借據或本票上也必須蓋章負責核對是借款人、保證人本人無誤。故我們稱銀行的經辦人員為「對保人」。
信用評分
信用評分為衡量信用申請者違約或逾期風險所計算的一種數值。放款機構利用它對所有申請信用的消費者加以排序,決定信用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及其可貸款金額與適用利率,銀行會依申請者的年資、薪資等等做一個快速篩選,一但分數不足,即無法申請貸款。
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是依據個人信用條件來申請的貸款,屬無擔保貸款。銀行會評估借款人的工作情形及收入狀況,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工作條件、還款能力(還款依據),再決定是否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