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視拍攝的連續劇《廈門新娘》1995年在大陸播出,一度萬人空巷,收視率驚人。亞姐冠軍黎燕珊飾演的第一代大陸新娘麗萍,為了更好的生活跨海遠嫁,到頭來飽受無盡酸楚。如今人數達30萬之眾的大陸新娘,身處時代背景與麗萍已是大不同,心願說來卻依然心酸:「只要和大家一樣就好。」
這裡所說的「大家」,指的是除了陸配以外的外籍配偶。目前台灣法令對陸配和外籍配偶有所區別:例如陸配結婚6年後才能取得身份證,外配只需4年;陸配設籍後滿10年始能擔任公職,外配則即刻可擔任11職等以下公職;陸配犯任何輕罪就可能被迫離境,外配則是故意犯罪且被判囚一年以上才會遭廢止居留權。
現今嫁入台島的大陸女性,越來越多是受過良好教育之人,除了相夫教子,也充分利用自己的學識和特長迅速打開事業局面。迎娶大陸新娘的,也不再是如廖福氣(《廈門新娘》中智能不足的台灣丈夫)這樣在當地難尋配偶的弱勢男士。兩岸婚姻結構主體,不再是弱勢對弱勢,而是菁英與菁英的結合,素質正逐步提升。
但和兩岸婚姻發展潮流極不相稱的是,陸配在台灣受到的歧視和限制。台灣政府不但對陸籍配偶的身份權、工作權多有限制,更以擔心「假結婚真賣淫」為由,透過面試、訪查等手段,合理化對陸配的人身控制。即使近年來對法令做出微調,也未脫離負面管理框架。
若真要論「平等」,對台灣經濟社會發展有所貢獻的大陸配偶,應當享有至少與外籍配偶相同的待遇。眼下國民黨提案將陸配取得台灣身份證明年限縮短為4年,希望是好的開始。婚姻不是政治,總是戴著有色眼鏡看陸配的某些政客,放鬆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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