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求刑209年 迷姦拍淫照 蹂躪32女

瀏覽:358      發佈時間:2012-11-07 10:00:50 Share |

 

李宗瑞性侵偷拍32名女子 ,昨被求刑209年。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富少淫魔李宗瑞被控迷姦偷拍案昨偵查終結,台北地檢署認定李兩年內邀約女模、小咖藝人等共32人,到夜店飲酒作樂,趁機對其中28人下藥迷姦,或灌醉後「扛屍」回家性侵,且錄影視為戰利品收藏,另4人雖自願發生性關係,卻不知被偷拍,檢方昨依加重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45罪將李起訴,依一罪一罰求刑共209年,並建請法官判處有期徒刑上限30年。李今將移審至法院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李宗瑞性侵28人,創司法史上性侵人數最多紀錄。檢察官痛批李宗瑞還以「自願上床、花錢買來」等輕蔑語氣評價被害人,顯示其「價值觀錯亂、道德觀淪喪。」 

英文名建檔存放

李宗瑞至今已被羈押76天,由於他另涉吸食二級毒品搖頭丸,昨遭台北地院裁定觀察勒戒2個月,因此就算今天性侵案獲准交保,近日也將被檢方通知報到回牢籠。
起訴指出,李宗瑞仰仗父親李岳蒼是元大金控董事身分,2009年8月起經常到北市高級夜店SPARK、Room18等獵豔,結識女模、小咖藝人及年輕美眉,等對方鬆懈心防,再邀約到夜店或KTV,趁機以安眠藥摻入香檳、礦泉水迷昏被害人,或利用女子酒醉強行帶回住家臥室性侵。
李宗瑞還趁被害女子酒醉無力抵抗或昏迷無意識,手持iPhone或利用電腦上的Webcam(網路攝影機)攝錄性侵過程,並以被害女子英文名字編檔存放,作為個人性戰實錄,直到去年7月,前女友發現遭李下藥偷拍,姊姊代為興師問罪也慘遭迷姦,姊妹倆憤而提告揭發李淫行,李到案雖被聲押,卻遭北院無保釋放,導致案情陷入膠著。 

藝人吳亞馨曾與李宗瑞短暫交往,淫照案發後身心受創,至今未公開露面。資料照片

1被害人不想告

今年檢察官郭瑜芳接手偵辦,重新勘驗偷拍影片,將查扣硬碟解碼後,赫然發現「性愛紀錄片」中女子高達51人,有32人受害、19人是合意性交。32人中有28人毫無意識或曾出手反抗,檢方認定顯遭性侵,其他4人雖和李有互動,但表示不知被偷拍並提告;而28名被害女子中,檢方辨識18人身分並取得聯繫,只有1人因爛醉被性侵卻不願提告。
今年7月檢方明確掌握李宗瑞犯罪事證,打算將他拘提到案,李卻在7月30日趁颱風夜搬家逃亡,直到媒體大幅報導,才在8月23日走投無路下出面投案,檢方認定他逃亡期間耗費龐大司法資源,豈非他在投案後兩句「我不是刻意要逃」、「我只是要躲媒體」即可一筆勾消。 

辯女方愛錢倒貼

李至今仍矢口否認犯行, 甚至狡辯被害人因他有錢倒貼,檢方認定其犯行令人髮指,因此將他起訴並合併求處30年重刑。檢方指出,李宗瑞若被判刑30年定讞,依目前假釋門檻,有期徒刑須執行逾二分之一規定,李將在2027年8月獲提報假釋,但因他是性侵犯,仍須通過強制治療才能重獲自由。
李宗瑞的律師文聞表示,李宗瑞和父親李岳蒼都對被起訴有心理準備,但檢方具體求刑30年這麼重,實在讓人意外。文聞解釋,過去媒體刊載李宗瑞在偵查時說的話的確屬實,但都是一時情緒上的用語,李當時主要在不滿「為什麼變成是我性侵她們的?」並非以輕蔑語氣評價女性。 

「關得愈久愈好」

李宗瑞案牽扯到藝人吳亞馨、林利霏、郭雪芙、徐可、祝釩剛、王陽明等,不過大家都很低調,昨紛紛透過經紀公司表示不回應此事。
藝人寇乃馨則痛批:「李宗瑞最可惡的是不承認他傷害別人,一個人若有良知還有救,不知悔改就讓人心寒,他用一輩子都賠不起那些受害女生失去的人生,希望他關得愈久愈好。」藝人李明依說:「現在社會笑貧不笑娼,價值觀被扭曲,他重判可導正社會風氣,也提醒愛做夢的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 

散布淫片仍在查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梁毓芳批判:「李宗瑞算是人嗎?犯後沒悔意,還把罪行歸咎被害人,不是人該做的;以他現在的態度,關30年也不會改變,他一定要接受強制治療到好為止,才能出監。」
至於李宗瑞案衍生的《自由時報》、《中國時報》刊登淫照案,以及網友散布淫片、本案洩密,及李家因淫片疑被黑白兩道勒索案,仍由檢方偵辦中。 

淫魔性侵偷拍

李宗瑞在礦泉水內下藥迷昏女子後,調整電腦螢幕上的鏡頭,攝錄自己變態性侵被害人過程。 

李宗瑞6大淫行

◎迷姦並偷拍:
.手法:飲料中下藥迷昏被害人後性侵、玩3P並偷拍
.被害人:6人(均提告)
.罪名:加重強制性交及妨害秘密
.求刑:迷姦6案各10年、偷拍6案各1年
◎性侵並偷拍:
.手法:被害人酒後抵抗無效遭性侵、偷拍
.被害人:3人(均提告)
.罪名:強制性交及妨害秘密
.求刑:性侵3案各6年、偷拍3案各1年
◎性侵
.手法:被害人酒後遭性侵並偷拍
.被害人:9人(年籍不詳,無法追究妨害秘密罪)
.罪名:性侵
.求刑:性侵9案各6年
◎乘機性交並偷拍
.手法:趁被害人酒醉不省人事性侵並偷拍
.被害人:4人(均提告)
.罪名:乘機性交及妨害秘密
.求刑:乘機性交4案各6年、偷拍4案各1年
◎乘機性交
.手法:趁被害人酒醉不省人事性侵並偷拍
.被害人:6人(1人拒提告,另5人年籍不詳,都無法追究妨害秘密罪)
.罪名:乘機性交
.求刑:乘機性交6案各6年
◎偷拍
.手法:相約回家做愛、玩3P,趁機偷拍
.被害人:4人(均提告)
.罪名:妨害秘密
.求刑:偷拍4案各1年
◎總計:
.被害人:32人
.求刑:209年
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新聞稿

李宗瑞 Justin小檔案

◎原名:李宗祐,2007年在夜店傷人被判刑後更名
◎年齡:27歲
◎學歷:曾就讀美國知名維吉尼亞軍校,後取得亞洲人士赴美創辦的野雞大學「北維吉尼亞大學」企管學士
◎婚姻:未婚,女友賴慕禎另案被通緝到案,已發監執行
◎家庭:父親李岳蒼是元大金控前董事,母親史錦秀(花名楊小莉)曾是酒國名花,兩人無婚姻關係
◎緋聞:藝人吳亞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