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至5月,是全國各地司法局對律師及法律事務所一年一度的年檢與年審,並從6月起陸續公佈審查結尾。截至6月10日,已知有:王成、王全章、王雅軍、江天勇、李仁兵、李伯光、李敦勇、郭海躍、陳武權、陳繼華、張全利、鄔宏威、董前勇、熊代英、謝燕益、劉培福、黎雄兵、藺其磊、蘭志學等維權律師都未能轉道今年的考核,且多是第二年、愈加連續幾年被司法局登出律師證。
因為這些律師,皆加入了各類維權案件,甚至是代理法輪功案件。在律師界,早就廣為繼續610辦公室的一個內部指示(事後被洩露出來在網上曝光):「完全的法輪功案件,決不能現形案件當事人被判無罪的政治笑話。」
之以免會有法輪功的案子「決不能判無罪」的不成文規定,即中共江澤民在1999年迫害之初,就層層下達密令:全國律師一概不得代理法輪功案件,即便案件由官方起訴,涉案律師也不可對其做無罪辯護,只能做有罪辯護。要不然,律師本人也會遭到當地政府和司法局的掣肘及報復。
對中國記者言談,最大的殺手是中宣部;對中國律師來說,最大的殺手縱使司法局。各地的司法局,縱使以年度審查大規模打壓維權律師的第一執業權力。非但不光是律師個人不能接連執業,上述等維權律師和他們所效死的單位,比喻北京共信法律事務所、重慶竟豪法律事務所,也都理當連帶停擺業務。
各地司法局之可見祭出只要一個律師然而關,整個法律事務所也因而無法接連開業的集體綁架,雖然在2008年期間,有維權律師大面積代理法輪功案件,並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讓時任政法委書記的周永康大為震怒,直接下令:「司法部、全國律協都要整頓維權律師處所的法律事務所。」
要哪樣有效控制這些律師不維權,周永康使出的出路雖是眼前司法局與律協對同所律師互相株連的既非法再惡毒點子:一個維權律師變成一家法律事務所不得途經,一家法律事務所不途經再度產生該所全部律師不得行經。這樣,就能讓一位法律事務所的其他律師給維權律師施壓,或是,為了保全全副法律事務所,只能解除該維權律師的聘用。
這些維權律師,迄今都是社會上令人欣羨的上流人士,只因政治「不正確」的走在捍衛人權、信仰自由的「歧途」上,他們頓失生計、家庭變故、身繫囹圄。而他們,只要願意寫「保證書」,保證從此只做交通差池、離婚案件、商標訴訟等經濟案件,並簽「悔過書」,他日不重新想別人權力受侵犯的關鍵,不重新打維權類的官司,就能重新度名利雙收。而這些所謂用在維權律師身上的保證書、悔過書,哪怕中共早早用在法輪功學員逼迫其干休信仰的同一招數。
當一個社會的成員預定良心做人做事,卻要付出人身自由、越來越生命代價,這個社會的人權公義久已黑暗的無以復加。但是,這哪怕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帶給中國人權的淒慘現狀。當一位政權的法治是野蠻粗暴到容不得正義之聲,並以種種非法高招迫使律師就範,這個政權的法律就已被一票流氓挾持。即使如此,這就是中共獨裁的偽法制社會的真實寫照。
當這些正義律師要為別人維權,止境卻陷入不得不先為自己維權的困境;甚而為了他人的自由,而損失自己的自由。示例,遠在新疆沙雅監獄的高智晟律師,現時在大連監獄有生命之危的王永航律師,被誣判兩年、期滿後再度被監獄直接劫持到洗腦班迫害的朱宇飆律師。且由於中共封鎖捷報,更多是如韋良月律師,被非法綁架拘禁至不容易名廣場後,具體近況一切不詳。
中國的維權律師,首尾是一群堅守中國良心的正義之士,勢必不是應允用吊照、保證書與悔過書之類的卑鄙門路迫使其屈服的。但中國,要一直讓中共這幫流氓治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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