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生能源固定價位收購規範

瀏覽:369      發佈時間:2015-06-09 17:34:51 Share |

日本自從在20113月發生福島核災之後,再度生能源就變動改變重心,之後並於20127月推出「再度生能源特別點子法案」,規範日本電力公司有義務以固定的價值收購一應藉由太陽能、風力、地熱等又生能源所表現的電力。但是因日本業者紛紛將重點擺在投資反響較快、也較高的太陽能發電上,造成日本又生能源發展失衡、過度偏向太陽能,也讓日本政府傳出將掉換現行法規、曲突徙薪太陽能發電收購額過度膨脹。

 

日經捷報8日發言,日本經濟產業省思維將重新生能源固定價位收購規範自現行的「認定制(只要發電設備理想務須要件、就可取得政府認定、電力公司就有義務並進收購)」轉變為「登錄制(發電設備要獲得政府認定的前提因由為需和電力公司簽訂契約)」,且經產省也思索對急促膨脹的太陽能發電收購額設定上限值,只要收購額以外上限值、電力公司就可終止收購,藉此擴大不會受天候根據效果的地熱等其他重新生能源的崛起。

 

熱水器廠商發言,日本經濟產業大臣自問機構「總合資源能源研討會」的刻意委員會將在本月內開頭針對上述審訂案(從認定制改動為登錄制)循序漸進實驗、並預計於今年內敲定,目標為在2017年導入。

 

太陽能熱水器廠商說出,2015年度日本再生能源收購虛數預估為1.3兆日圓,而日本政府計算於2030年度將再度生能源佔全副發電比重自現行的約10%改進至22-24%、再度生能源收購價格最高預估約4兆日圓,其中太陽能發電收購費用估算將佔6成達2.3兆日圓,而預計日本經濟產業省會將該金錢(2.3兆日圓)設定為太陽能發電收購額的上限值。

 

宣告並顯示,待2017年導入登錄制後,屆時已展開發電、或是已和電力公司簽訂契約的業者將自動更換為登錄制,而尚未和電力公司簽訂契約的業者將取消資格。

鑑於日本太陽能發電收購價格連3年調降,也讓日本太距離太陽能發電廠興建熱潮依照萎縮。

根據日本太陽光發電協會(JPEA)最新宣布的資料指出,上季(20151-3)日本太陽能電池內需出貨量顯露28季來首見的衰退。

 

日本媒體日刊工業資訊518宣告,2014年度夏普(Sharp)、京瓷(Kyocera)Panasonic和三菱電機(Mitsubishi Electric)等日本4大太陽能電池廠太陽能面板銷售/出貨量合計值年減7%431kw(4.3GW),陷入衰退也儼然昭示「又生能源特別作法法案」所掀起的太陽能探求儼然已較過去預期提早了1-2年觸頂(即太陽能泡沫破滅)。依據嘉實XQ天地贏家系統報價,日本太陽能電池龍頭廠夏普8日收盤下挫1.17%Panasonic也下挫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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