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跟監擾亂非常嚴重的問題

瀏覽:575      發佈時間:2016-03-10 14:32:15 Share |

遭妹妹前男友跟監干擾6年,哪怕搬家、換工作,仍無法躲避如影隨形的瘋狂跟騷,現行法令卻難保護被害人。婦團整天呼籲,經過制定專法來防制跟騷,企望民眾連署支援。現代女性基金會剛才上午實行「盡速制定跟監影響防制法」記者會,會中聘請受害個案現身說法,並邀約居民置身連署行動,呼籲立法院儘速制定反跟蹤干擾法案。

 

 

法律事務所律師表達,跟監擾亂非常嚴重,卻常被力持是微短缺道的的事情,當年幾件必要社會案件,如男人張彥文殺女友案,案發前就有眾多跟騷行為,若能早一點發覺,或許被害人不會死亡。受害個案小姐表示,妹妹曾交往過一名男友,過後妹妹察覺該男人有異,因此疏遠分手,但妹妹搬走後,男士卻接二連三上門,溝通想和她交朋友,6年多來流傳在她住家、工作環境站崗,更畫了眾多幻想的字條圖畫,放在信箱或門上。

 

 

為躲避該男士,小姐曾報警超出20次,也曾搬家、換工作,都無法遏止該男持續跟監擾亂,加上法令只有社會秩序調理法應承提告,但僅裁罰幾千元,且若對方被驅趕移動就無法裁罰,從而對方絡繹不絕反覆跟騷、躲藏,法律卻難以約束。

 

 

小姐表現,直到去年6月,她覺察到家裡有異狀,才理會對方已入侵她家很多次,並以刑法侵入住宅提告,之後申請到臨時保護令,因為該男是妹妹的前男友,今年才以「被影響的家人」名義,申請到正常保護令,但若和對方沒有任何聯合,未必能申請到,因此法令仍有很大缺失。

 

 

法律事務所律師指,眼前沒有專法防制跟騷,現行法令如社維法只可針對單一行為,且僅罰數千元,阻遏力短缺;性干擾防治法則很難對加害者直接懲罰;家暴法保護對象再僅限親屬融合;所以刑法更讓耗時、蒐證不知。常被所有人忽視的跟監干擾其實是如影隨形的暴力,卻短處專法即時制止。

 

 

法律事務所律師表示,依據現代女性基金會談論,12女學生曾遭跟蹤擾亂,這些都是犯罪的黑數,受到跟蹤影響的個案,無須面對極大的壓力和別人眼光,更加躲躲藏藏,生活全盤被破壞,就此引領制定專法,讓所有認識跟蹤影響即或一種犯罪。

 

 

法律事務所律師說明,基金會舊日3年復興跟拍干擾防制法,未能順利行經,今年將重新拼命進展立法,想望號召居民參與連署支援,而草案中具有「即時保護」、「全民適用」等特性,向警方報案後,24小時內可發放敦勸命令給加害者,後頭還可搭配禁制令,具有刑事責任,藉此有效嚇阻跟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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