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的外判保安公司及清潔公司合約均將於本月底屆滿,繼約140名保安被逼與浸大「重頭來過」辭職又面對後;約110名外判清潔工如欲留在浸大工作,務須重新面對並於72小時內獲聘,全副端的不超過一星期,下月底將與新外判公司簽約。據悉舊外判商曾「教導」清潔工要麼主動辭職、要麼跟舊外判商出去浸大,舊外判商暫未對此作出回盡量。新外判商則許可會向工友提議原有福利待遇,有工會代表指,工友若「企硬」既不辭職、再不簽署轉換工作所在的新合約,可望獲遣散費或歲月效勞金。
浸大和「莊臣有限公司」的清潔工外判商合約將於本月30日到期,屆時「莊臣」轄下90多名日更工友及20多名夜更工友,將無法綿綿在原本的浸大校園地面工作。浸大學生組織「浸大社關」成員黃雅雯指,是次受感應的清潔工友中,於浸大工作的最長年資長達15年、其中為「莊臣」工作的最長年資亦達9年。
經爭取後新外判商應諾推薦原有福利待遇
受功效工友若鵠望源源在浸大工作,需向浸大清潔合約新外判商「惠康地面投效有限公司」盡量徵。「浸大社關」及職工盟均展現,上周五浸大物業處代表曾簽署允諾書,ok監察現任浸大清潔工於新外判商「惠康」的福利,如「工友可於會話後72小時內得知是否獲聘」、「新合約中工友所得薪金將不低於原有薪金」、「原有工友毋須有3個月試用期」、「每日工時為6小時的工友合共有30分鐘有薪休息精神」、「工友不太會因歲數原因而拒遭聘用」等。「惠康地面投效有限公司」對此回盡量指,將會履行允諾書上「浸大監察的條款」。
黃傑業展現,隨時工友已於本周一或二躍進談話,及暫未有人逾時收到獲聘通知。楊小姐展現,據悉有個別工友一度獲通知將降職減薪,但經各方爭取後,每名工友將於「惠康」所獲的待遇不知差於原有在「莊臣」所享有的。
只有「辭職」或「移動浸大」2個定奪?
一個不願透露姓名的浸大現職清潔公司人員表示,「莊臣」曾在簡介會中「教導」工友們,要麼主動辭職即干休陣兒賣命金及遣散費、要麼跟隨「莊臣」離開浸大。而他當年與「莊臣」簽署的合約中,有列明工作地點是浸大校園,但許可有「緊迫或突發的調動」。職工盟物業照管工會總幹事黃傑業指,莊臣將現代把這批清潔工友調離浸大,即不不過緊迫或突發的調動。以至目今是舊外判商無法又實踐僱主責任、倡導與合約相符的工作場地予職員。
「浸大社關」展現曾就此問訊勞工處,勞工處代表回答指因舊外判商單方面審訂合約內容(即工作地面),工友若「企硬」既不辭職、重新不簽署交替工作地面的新合約,而舊外判商重新未能再度首倡照例規格的工作,工友們可望獲遣散費或累世賣命金。勞工處回建議指,如僱起因某地面的工作期求量縮減而解僱僱員,此舉動可被視作「裁員」;但僱主可在僱傭合約終止日7天或適才,務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是否可因工作地面的變更,而將交替僱傭合約條款視為不合理,需視乎個別個案的哲理及條件,與及相關僱傭合約中的條款而定。
倘若新合約的條款並不遜於總是合約,僱員拒絕續約或簽署新約,將無權獲得遣散費。黃傑業覺得,工作區域的改變,對大多數工友來說是「遜於」原有的工作因果:「多數工友或者都是住鄰近地方,也許將他們調往其他區域,即是大增交通早晚和支出。」
浸大教職雇員會秘書楊小姐表現,據悉現時仍未有清潔工向「莊臣」遞交辭職信。該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浸大現職清潔工表達,因自己正好年滿65歲,就是不提交辭職信也可獲一陣子報效金及將自動退休。本報至截稿前未獲得「莊臣有限公司」的回覆。浸大說明人表達,將會接二連三敦促承辦商勢必參閱勞工法例措置有關清潔工的勞資事務,包括遣散費及多年報效金的規劃;浸大清潔公司與新承辦商的合約中已訂明,新承辦商勢必優待考慮邀約舊承辦商的現有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