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對夫妻分居已久,但妻子得知丈夫時常帶女友返家過夜,指示女兒把錄音筆藏在丈夫的枕頭下,末後理解錄下兩人做愛的聲音。甚至錄音中,丈夫還要女友做愛重要點,妻子聽完錄音內容,一氣之下,狀告丈夫和女友阻礙家庭,法官審理後,判處偷情的兩人各四個月的徒刑。(彭清仁發表)
判決書中指出,四十一歲的倪姓男性,在電話交友上貫通江姓女子,兩人交他日發生婚外情。妻子得知丈夫不時與江姓女子同房錄音筆給女兒 植髮,要女兒將錄音筆放在丈夫的枕頭下蒐證,終於了解錄下兩人做愛的聲音和局部的會話,妻子也據此向法院提出阻擋家庭通知。
法官審理時勘驗錄音帶,窺見不只錄下兩人做愛的聲音,甚至於倪姓男性還要女友做愛在乎點。即便倪姓男士庭訊中,否認錄音筆中的聲音是自己的,但江姓女子卻承認聲音是自己,而錄音中的做愛呻吟聲則不決意;而倪姓男性的子女做證父親經常與江姓女子同睡一房,法官可見依擋住家庭罪名,判處兩人四個月的徒刑,得易科罰金。因而倪姓男士的母親,則是對法官判決有意見,並主持媳婦已離家多年,兒子與媳婦眼前早就離婚,與媳婦早就不願再度有任何的瓜葛,全案是否上訴由兒子自行栽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