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中,絕大部分時間是在室內渡過的。因此,人們設計創造的室內環境,必然會直接關係到室內生活、生產活動的質量,關係到人們的安全、健康、效率、舒適等等。室內環境的創造,應該把保障安全和有利於人們的身心健康作為室內設計的首要前提。人們對於室內環境除了有使用安排、冷暖光照等物質功能方面的要求之外,還常有與建築物的類型、性格相適應的室內環境氛圍、風格文脈等精神功能方面的要求。由於人們長時間地生活活動於室內,因此現代室內設計,或稱室內環境設計,相對地是環境設計系列中和人們關係最為密切的環節。室內設計的總體,包括藝術風格,從宏觀來看,往往能從一個側面反映相應時期社會物質和精神生活的特徵。隨著社會發展的歷代的室內設計,總是具有時代的印記,猶如一部無字的史書。這是由於室內設計從設計構思、施工工藝、裝飾材料到內部設施,必然和社會當時的物質生產水平、社會文化和精神生活狀況聯繫在一起;在室內空間組織、平面佈局和裝飾處理等方面,從總體來說,也還和當時的哲學思想、美學觀點、社會經濟、民俗民風等密切相關。從微觀的、個別的作品來看,室內設計水平的高低、質量的優劣又都與設計者的專業素質和文化藝術素養等聯繫在一起。至於各個單項設計最終實施後成果的品位,又和該項工程和具體的施工技術、用材質量、設施配置情況,以及與建設者(業主)的協調關係密切相關,即設計是具有決定意義的最關鍵的環節和前提,但最終成果的質量有賴於:設計—施工—用材(包括設施)—與業主關係的整體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