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售地案再度審 吳乃仁 洪奇昌停止發監

瀏覽:476      發佈時間:2013-05-30 12:08:46 Share |

 

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和前立委洪奇昌涉及的台糖售地案,兩人依背信罪判刑定讞即將入監前夕,昨天展示大逆轉!由於當事人提起再度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主張原判決漏未審酌部份證據,足以動搖判決之事理,裁定開頭再度審,除將重新分案審理,並馬上停止刑罰施予。

因而本案裁定再審,吳乃仁昨晚受訪時象徵,他迄今都做好策劃要去報到服刑了,「東西都傳好了」,當今相同「重新再來一次」;昨天他只知悉要全案再審,因為還未看見判決書內容,等收到判決書後同時。

洪奇昌昨晚回應該指,這代表對二審的始終有質疑,才會裁定重新再更審,他尊重司法方案,而家雖然等方案走完,「重新再來一次」。

吳、洪同聲:等同重新又來一次

由於這項裁定為司法史上極其珍貴的「當即重新審、停止刑罰之執行」裁定,同案被告潘忠豪已在五月六日入監施行,台中地檢署昨表現,在收到裁定後立即開出釋票,潘某在昨天下午六時左右辦理出監,而同案呂鈺玫也通知暫不執行。

相對委由台北地檢署履行的劉柏誠及宜蘭地檢署履行的吳、洪二人,也都已通報他們停止履行,而上述三人均尚未入監。

本案發生在吳乃仁負擔台糖董事遠古間,春龍開發公司向台糖租用的霧峰工業區等土地,許多次表示想「轉租為售」卻遭拒,春龍總經理潘忠豪得知時任立委的洪奇昌與吳乃仁知道,找洪幫忙溝通,隨後吳乃仁指示台糖伙伴以公開標售常軌措置霧峰的土地,並擔當春龍公司「議定優惠預定權」。

此案在九十二年八月經台糖公司董事會巡迴,可見土地出售底價,吳乃仁裁示以接近發表現值的六億二千八百多萬元,低於該公司資產處查估的市價七億八千多萬元及發表地價加四成的八億七千多萬元。

檢方偵辦後,當做吳乃仁等人有損台糖利益,依背信罪將其起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背信罪判處吳乃仁有期徒刑三年十月、洪奇昌二年四月,春龍總經理潘忠豪三年七月、台糖前資產處長劉柏誠三年二月、月眉廠副廠長呂鈺玫二年八月定讞。

是否低估地價 部份憑據漏未審酌

吳乃仁等人不服提起重新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以本案之關鍵在於是否低估地價,而台糖同事查估的七億八千多萬元及八億七千多萬元為提供內部研析之用,並非該公司正式估價階段,原判決漏未審酌部份信物,此為足以動搖判決之準則,裁定發端又審,並停止刑罰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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