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排除光害與困擾

瀏覽:533      發佈時間:2015-10-08 19:30:22 Share |

台中市台灣大道、健行路口一家連鎖咖啡廳,受周圍一棟大樓隔熱紙金色玻璃帷幕時效,每到夏天傍晚,強烈太陽光經過玻璃帷幕反射進店內,店員及顧客飽受擔憂,業者感嘆:「上班容許在做雷射!」專家提倡,應該立法約束大型建物盜用反射率太高的玻璃,以免光害時效民眾健康及平穩。

 


這家咖啡廳店長Carey表示,該店剛好面向東,二年前開幕時正值夏天,發端就意識只假如晴天,一到傍晚六時,強烈太陽光照在對面大樓玻璃帷幕上,反射的太陽光就會直接射進店裡,店員再熱再刺眼,繼續約二、三何其鐘,店內顧客也會大呼:「受不了,先走一步!」生意大受成效。

 

難裝窗簾遮陽棚
Carey說,陽光反射集中在該大樓特定樓層,也不容易該向誰反映,想裝窗簾卻怕顧客不洞悉有在營業,也曾考量裝遮陽棚,但廠商評判該處風太大,犯愁遮陽棚被吹落波及經過的人車,只好生來忍耐,職員都怕以便罹患眼疾、皮膚病變,「總不能要雇員戴墨鏡和帽子面對消費者,若麻煩至此無解,只好著想
搬家!」

 

盡可能立法管制光害
《蘋果》周二傍晚六時前往咖啡廳實測察覺,夕陽通過四百公尺外的
大樓發出刺眼強光,直視強光不到五秒鐘,視線一移開眼下就一片漆黑,整家咖啡廳被陽光照得紅通通,站在櫃檯眼睛全盤睜不開,直到二十多分鐘後太陽下山後反射光才消失。在場的彭姓訪客說:「這樣的強光,眼睛都快瞎了,誰坐得住?」
中市環保局長洪正中說,未接獲大家投訴,因國內未制訂光害管制紀律,將敦促中央盡快立法管制,受害居民或廠商可先向建物大家表白與時並進捷徑,降低光害感應。開拓局長王育霖說,現行建築法令未攔截建物利用玻璃帷幕,倡言中央修法讓大樓利用低輻射玻璃,降低反射率。中興大學美景與遊憩論說所副教授蔡岡廷說,現有法令僅力求造價逾五千萬元公有建築,不得使用因此光反射率太高的玻璃,對其他建物則無妨害,建議修法擴大適用於其他大型建物。

 

受害公司可提告
法律事務所
律師林瓊嘉則表達,受害廠商可向法院提告,希望該大樓排除光害。這棟金光閃閃的新安世紀金龍大樓保安同事說,從未有人反映玻璃帷幕反射陽光引起擔憂,管委會不可能交換牆面特色,倡言店家加裝遮陽棚或窗簾。

 

光害因應該之道
●住家或開店
.室激增裝遮陽棚
.室內裝窗簾(最好用百葉窗式,可依入射觀點遞變時時調整角度)或貼
隔熱紙
.切要時在室內也要戴太陽眼鏡或擦防曬乳
●開、騎車或行人
.汽車車窗加裝
隔熱紙
,或利用遮陽板
.機車族在豔陽天可戴防強光的安全帽
.汽機車駕駛在第一時都應該戴太陽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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